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是我們主動作為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的戰略舉措,要圍繞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聚焦投資、貿易、金融、創新等對外交流合作的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積極主動把我國對外開放提高到新水平。2022年12月,中共深圳市委七屆六次全會提出,深圳要聚焦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通過持續努力加快建設全球領先的重要的先進制造業中心和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消費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意見》的通過為深圳的未來發展指出了一條更加明確的發展方向。
一、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與制度型開放的理解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歷來是中國發展的寶貴經驗。深圳因開放而生、因開放而興,應繼續從“”全球側的角度看深圳”,換言之,深圳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必然將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率先構建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
(一)對深圳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的理解
從發展整體而言,深圳已具備一定的全球影響力,如在全球資產管理公司施羅德2023“全球城市指數排行榜”深圳位列19,為中國內地城市第1。從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所聚焦的五大中心建設領域來看,深圳在制造、科創、消費、物流、金融方面,在全球城市版圖中也已有了一定地位,如《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意見》已把深圳列為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各領域專業榜單上,深圳也常年位居位居全球前列。因此,打造更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關鍵在于“更具全球影響力”,其核心要強化“一權四力”即經濟規則話語權、經濟要素資源配置和連接力、價值鏈管控力和產業競爭力、人才匯聚和創新創業活力、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把控力,從而達到“六個提升”即全球產業連接的能力提升、全球資本連接的能力提升、全球技術創新連接的能力提升、全球信息連接能力提升、全球人才連接能力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提升,最終實現“更具全球影響力”這一目標。
(二)對制度型開放的理解
制度型開放是相對于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而言的,主要包括規則、規制、管理和標準等制度的“進出口”,旨在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促進深層次制度性變革與創新。制度型開放的特點集中體現為“四更”:更具廣泛性,更注重服務貿易領域的開放;更具系統性,強調在國際通行規則、國內法律法規、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政策體系等層面展開全方位系統性的重構;更重“邊境內”,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競爭中性爭端解決機制和透明度等境內行為;更重“規則導向”,強調形成更加標準規范、互融互通、公開透明的開放制度體系,推動國際規則國內化、國內規則一體化、國內規則國際化。
(三)二者關系:契合性
以制度型開放為引領,對標最高最優最好國際經貿規則,加快國內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在新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制定中展開“制度貢獻”,實現國內規則國際化,既有利于深圳通過開放促進體制機制變革與創新,促進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也有利于深圳在不斷的制度“對接融合”過程中,為搶占新一輪國際經貿規則話語權貢獻深圳方案,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
二、深圳的豐富應用場景
制度型開放和場景相互支撐、相互服賦能,深圳具有豐富的場景為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率先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場景。豐富的場景也是深圳培育、增創新時代在全球城市體系中競爭新優勢的依托。
經濟規模大、底子好。2022年經濟體量達到3.24萬億元,擁有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企業,如華為、比亞迪、騰訊、平安、招商、邁瑞、大疆等。
“五外聯動”協同性強。深圳的外貿、外資、外包、外經、外智“五外聯動”協同性強,貿易規模不斷擴大,貿易機構持續優化,2022年,外貿進出口總額達3.67萬億元人民幣,服務貿易達到1123億美元,實際使用外資110億美元,(占全省總量的39%、全國總量的5.82%)。
金融開放走實向深。深港“基金互認服務平臺”、等相繼上線,“QDIE”、“QFLP”試點陸續開啟,前海率先實施金融開放“五個跨境”。
數字經濟快速發展。2022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突破9000億元,占全市GDP比重達30.5%,規模和質量位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
科技創新與人才引進深入發展。2022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為達到5.49%,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3萬家。國內專利授權275774件,居北上廣深首位、廣東省首位,人才總量超過662萬人。
開放平臺類型多樣。開放平臺作為戰略支點發揮著制度型開放策源地、增長極的作用,深圳開放平臺類型多樣,并且能級高,包括前海、河套、深汕、沙頭角、大運深港科教城等等。
深圳有豐富的制度型開放應用場景,除了上述正向場景,換一角度思考看,意味著存在一些問題性的場景如貨物貿易的邊境上舉措、服務貿易的“玻璃門”“彈簧門”以及知識產權、競爭中性等等等場景,需要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率先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將負向場景轉化成正向場景。
三、建議
(一)明確“1+4”的總體思路
明確“1+4”的總體思路。“1”是堅持從“全球側角度看深圳”“跳出深圳看深圳”,強化在全球城市坐標體系找定位、謀舉措,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聚焦投資、貿易、金融、創新等對外交流合作的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以開放促改革,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
“4”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率先構建更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進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建設。一是強調更深層次開放。強調“邊境內開放”,涉及勞工環保、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競爭性中性、行政審批和補貼等邊境內體制機制改革。二是以關鍵領域為牽引。聚焦深圳20+8產業、對市場主體反映強或代表未來發展方向、或在國際經貿談判中廣泛關注的問題,先行先試。三是以開放平臺為支撐。發揮好前海、河套等開放平臺功能,根據不同平臺的功能定位,探索靶向開放創新,進行最大壓力測試。四是以安全有序為保障。統籌開放與安全,加大全面擴大開放的同時,對敏感領域、焦點問題開放的有序推進,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二)創新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融合的“深圳經驗”
深圳+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依托深圳豐富的實踐場景,著力在金融開放、知識產權、數字貿易、國有企業、勞工標準與環境等焦點難點規則上,實施“梯次化”“差異化”“平臺化”的壓力測試,加快對高標準規則吸收轉換。
深圳+港澳。依托深圳毗鄰港澳的區位優勢,深化與港澳規則銜接與機制協同,著力在金融、科創、人才、競爭中性等領域,靈活采用“就高不就低”、雙向互認、單向認可等方式,加快深圳與港澳規則機制深度對接。
深圳+發達經濟體。依托深圳作為美日歐新等發達國家或地區的投資集聚地的優勢,聚焦國家發展所需,深圳20+8產業所向,引進發達經濟體技術、資本、人才、數據等要素,不斷集聚國際頂級高端科技創新資源,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
(三)鼓勵發揮制度貢獻的“深圳力量”
深圳+“一帶一路”沿線市場。搶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發展速度快、市場潛力大、發展空間闊的有利時機,依托深圳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雙向投資,以及產業、科技和人才合作,深入推進制度溝通和融合;大力支持華為、比亞迪等龍頭企業和優勢產業,借助“一帶一路”項目在沿線國家大力推行“深圳標準”,加快“深圳標準”與產業、企業同步“走出去”。
深圳+RCEP場景。鞏固與RCEP國家的經貿合作基礎,求同存異,鼓勵深圳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的技術標準、市場標準建設,貢獻深圳企業的力量。選擇特定場景,加快與RCEP成員國在特定領域的小切口、大格局制度創新融合,例如“數字+供應鏈管理”,依托深圳市完善的電子信息產業鏈,打通RCEP成員國之間的外貿服務、貿易、資金鏈條。
(四)以平臺為支撐率先開展壓力測試
以前海、河套、沙頭角、大運國際科教城等及海關特殊監管區、高新區等平臺為支撐,不斷新增和優化開放功能平臺布局,根據平臺功能優勢率先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針對特定行業領域和特定群體進行開放的壓力測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開放創新經驗。如,以前海為平臺推進服務貿易規則先行先試,包括跨境服務貿易+現代服務業標準化試點+跨境金融創新等;以河套為平臺推進科技創新和人才規則先行先試,包括科技要素流動、科研管理制度、科技稅收制度等;以其他重點平臺為抓手差異化推進高標準規則壓力測試,構建“國家戰略平臺-特色平臺-聯動發展平臺”的“梯次開放”平臺體系,針對特定行業領域和特定群體進行靶向性開放的壓力測試。
(五)統籌好開放與安全的關系
一方面,放得開政策,根據不同行業領域,對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實施“因區因業施策”的差異化開放政策,形成深圳各有側重、錯落有序開放的開放格局。另一方面,管的住安全,既要推動深圳產業鏈強鏈補鏈,推動“卡脖子”關鍵技術突破;也要在數據、金融、科技、糧食等領域構筑與更高水平開放相匹配的監管和風險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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