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雜志社
時間:2020-01-08 21:30
【輪值主編手記】改善外資營商環境再發力的方向
桑百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積極利用外資,持續改善營商環境,為改革與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近年來,我國吸收外資的國內外條件深刻變遷:一是國民經濟步入新的發展階段,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吸收外資也要從數量擴張轉向數量與質量并重,并把提高開放質量置于突出地位。二是經濟全球化面臨多邊主義、貿易投資保護主義的嚴峻挑戰,美國等發達國家在矯正制造業外移帶來的產業空心化中謀求制造業回流,誘發國際直接投資增速放緩、波動加劇,全球價值鏈加速調整、收縮,我國吸收外資正面臨著與發達國家、新興市場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空前激烈的競爭。三是國際經濟格局加速重構,一些國家謀求變革國際經貿規則,建立高水平的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規則體系。國際經貿規則變遷將深刻影響國際投資行為和我國吸收外資工作。
在上述背景下,唯有深化改革,優化外商投資營商環境,為外資提供更加完善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條件,才能切實釋放我國產業配套能力完整、市場規模龐大的引資新優勢,提升對高質量外資的吸引力;唯有擴大開放促進外商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放寬外商投資準入范圍,放松外商投資限制,讓世界分享中國發展的機遇,才能從根本上反制多邊主義和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改善外商投資的外部環境;唯有積極對標國際先進經貿規則,從政策性引資為主向制度性引資為主轉化,才能在要素成本優勢削弱的條件下贏得爭奪國際投資的世界競爭。
盡管我國一直努力改善外資營商環境,在近幾年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排名持續上升,但仍有較大改進余地,尚需持續發力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外資營商環境。
完善市場化的外資營商環境,需要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形成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格局,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完善政府宏觀調控和監管職能,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需要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提高負面清單管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加快對接國際行業分類標準,切實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規范和完善負面清單的內容與形式,統一備案標準、切實放權,完善外商投資備案管理,明確外資安全審查主體、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外商投資監管體制。
完善法治化的外資營商環境,需要在頒布《外商投資法》的基礎上,完善《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充分體現《外商投資法》的立法原則,保障《外商投資法》有效落實,修訂與《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不一致的其他行政法規,全面清理并停止使用與《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相矛盾的政策措施,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關注的核心問題,細化外商投資爭端解決機制,建立平衡政府與外國投資者立場的法律體系。
完善國際化的外資營商環境,需要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和多邊經濟體制改革,在政府決策透明度、電子商務、競爭中立、補貼紀律、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勞工標準等方面,對照國際上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發展趨勢,主動制定新的規則體系,全面落實外商投資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提高外資營商環境的穩定性、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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