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6-24 15:11
6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 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2020年印發的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升級版,《意見》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亮點?
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常務副院長郭萬達日前接受南方+采訪時指出,《意見》的多項要求明確指向“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粵港澳合作的深度也前所未有,深圳新一輪改革集成效將更明顯。
一、在“支持新興產業發展”上“劃重點”
郭萬達認為,相較于2020年10月深圳綜改方案主要著眼于“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改革”,本次《意見》多項內容明確指向“支持新興產業發展”。
例如,《意見》提到的探索人工智能輔助醫療設備準入應用機制,支持深圳深化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制度改革創新,拓展儲能場景等都屬于具有重大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
同時,無論是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還是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意見》提出的多項要求也都與“支持新興產業發展”強關聯。
在產學研融合方面,《意見》提出,加強產學研高效協同、深度融合,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在郭萬達看來,這是一個重要亮點,“有了產學研的深度融合,才有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互促雙強,才能抓住人工智能的科技革命。”
郭萬達同時關注《意見》關于探索新型研發機構薪酬市場化管理制度,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要求。
“這些都是針對科研機構產、研、人割裂的情況而提出。”他認為,目前一些科研機構存在科研人員為經費、報銷、項目發愁,激勵機制不充分等問題,《意見》提出的要求旨在通過體制改革來激發科研機構活力,同時能充分利用市場化方式來組織科研項目,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促使科研成果和市場化產業實現快速對接。
二、粵港澳合作的深度廣度前所未有
綜合開發研究院長期研究粵港澳關系,這也是作為常務副院長的郭萬達重點關注的方向。
他關注到,《意見》在金融服務、航運、人員流動、司法、低空經濟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新時期粵港澳創新合作的方向,這是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
例如,在金融服務方面,《意見》提出,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在深圳發起設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在郭萬達看來,這些創新要求不僅拓展了粵港澳合作空間,又能反哺“新興產業創新”。
《意見》提出,在航運方面,深化國際航行船舶相關配套制度改革,為港澳臺船員辦理社會保險提供便利的經辦服務。
在人員流動方面,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涉稅專業人士在深圳特定區域登記執業。穩妥有序擴大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認可清單,優化境外期貨從業人員等在深圳執業的考試機制。
在司法方面,支持深圳依法對特定港澳商事調解組織出具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和強制執行。
郭萬達認為,上述要求是《意見》開篇對深圳提出的“拓展粵港澳合作新途徑新場景新載體”總體要求的具體呼應,也是區別于2020年發布的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新亮點。
“可以說,深圳的前一輪改革試點實施都已經落實,并且已經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經驗。《意見》是在原來改革清單基礎上的進一步的謀劃,是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所以《意見》的集成效應該會更明顯。”郭萬達表示。 (南方+記者 唐孜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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