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8-26 11:26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院長 樊綱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5周年。而在這45年當中,“建特區”這個由中國最先創造的發展模式,已經幾乎成為世界上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制定發展戰略時的一個“必選項”。45年后的今天,我們可以用發展經濟學的基本理論與邏輯框架,進一步分析一下為什么經濟特區能夠在落后國家的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在早期的“發展破局”過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不僅是在中國,也可以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通過體制和政策的“優勢落差”,用新的體制有效配置稀缺資源,形成“資源聚集洼地”,形成發展的突破并帶動全國的發展
發展中國家的特點就是缺資本、缺技術、缺人才,那些發達國家富有的生產要素在我們這里是最為稀少的。但過去計劃經濟的想法,是要用政府集中配置資源的辦法,把我們僅有的那一點稀少資源利用起來,形成發展的突破。應該說,這種方法在初期階段也會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這種計劃配置方式的問題,在于無法在所有產業的發展中發揮作用。特別是沒有各種經濟主體參與的積極性,沒有所有經濟主體出于利己動機去捕捉各種機會,積極創新,靈活地配置資源,所以計劃配置往往陷入僵化,寶貴的稀少資源既沒有合理地集中配置,也沒有高效利用,在當時的行政體制下被“撒了胡椒面”。
以市場體制為導向的經濟特區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用新的體制(最初還不能說已經實現了市場體制,但總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原計劃體制的僵化)和新的發展政策(包括外貿政策、外匯政策、引資政策、投資政策、用工政策等),形成這一區域與全國其他區域的體制與政策的“落差”,用這種差異,形成“資源聚集洼地”,把全國各地的一些稀少資源“吸引”過來,使之得以集中地有效利用,發揮最大的作用,從而在我們這樣一個當時資本、人才稀少的國家實現增長的突破,帶動全國的增長,實現計劃經濟沒有做到事實上也很難做到的事情。
這一分析可以解釋以下的現實情況:像深圳這樣較為成功的經濟特區,地處經濟開放的前沿,但在最初階段,吸收最多的不是“外資”而是“內資”,引進最多的不是國外的人才而是內地的人才;轉移最多的不是國外的技術,而是在內陸地區發明的但沒有充分利用的技術。深圳經濟特區當時起的作用,一個是把當時的很多企業給集中到深圳來了,另一個就是把全國的許多人才集中到深圳來了。中央并沒有對經濟特區給予什么財政上的特殊支持,而只是“給了政策”,正是這種用新體制和新政策的落差,把全國的一批優質稀少資源集中配置到了經濟特區,使之有效地重新配置,導致經濟特區很快實現了高速發展,也提高了全國經濟整體的發展水平和資源利用效率。
有人曾經批評說,中國的經濟特區并沒有利用多少外資,而是“搶了”其他(較落后)地區的優質資源。事實上,正是經濟特區的出現,才結束了計劃經濟和當時行政體制下 “撒胡椒面”式的配置資源方式,資源被市場上的種種“落差”所吸引而得以重新配置。這正是經濟特區打破原有經濟發展模式的獨特作用和特殊魅力。落后國家優質資源特別稀少,所以需要對僅有的一點資源集中有效地利用。經濟特區提供了一種有別于計劃經濟的、集中有效利用優質稀少資源以實現發展突破的新方式和新模式。
二、通過經濟特區迅速擴大對外貿易以充分利用相對優勢
發展中國家要想發展(而不僅是增長),就一定要利用國際市場,突破自己低收入水平下的窄小市場的局限,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相對優勢和相對充裕資源創造價值,換取自己沒有的資源(如技術設備),才能實現發展。
經濟特區在最初建立時的一個主要的現實目的,就是發展對外貿易,而且是發展“三來一補”之類的加工貿易,最大限度地利用作為發展中國家較為充裕的要素稟賦即勞動力,以實現發展的突破。
發展對外貿易,會涉及很多政策上的改變,比如相應的財稅、外匯、金融、海關等方面的政策安排,都要做出改變。這些改變,很難在全國同時進行,需要有一些區域先行先試,而且是綜合配套地進行試點。經濟特區就是發揮這一功能的有效工具。經濟特區都設在沿海地區,有利于較快地對接國際市場,實現外貿的突破。而深圳經濟特區毗鄰香港,貿易的往來在各種層次上一直延續著,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深圳的加工貿易和對外出口很快實現了飛速發展,速度大大快于其他經濟特區,也就不難解釋了。
對外貿易有利于更大規模地利用我們相對充裕的資源,這一點集中體現在經濟特區成為全國各地“農民工”最早流動轉移和聚集的地區。經濟特區是一個國家的特區,利用的是全國的資源,并使全國的資源得以更充分和有效地利用。
三、加快引進稀缺要素,彌補稟賦不足
經濟特區的另一個發展功能,就是在最方便的地方開始引進外資,以及外部的管理、技術人才要素,從而彌補那些增長要素的不足。
引進外資、外企,也涉及到許多政策的改變,需要相應配套的體制,這在發展初期還無法在全國全面實行。建立經濟特區,就是要在一定區域內開始實施起來,創造經驗,以向全國推廣,也使得這一因素盡快在一些區域內開始發揮作用以實現發展的突破。沿海地區具有運輸成本低的區位優勢,原來有開放的歷史和文化,最容易實現外資和外企的引進。在國際上也是這樣,往往是一些邊境地區,甚至是三國的邊境地區,容易最先實現發展,就是因為在這些地區最容易實現“優勢互補”,使不同國家不同的稀少要素能夠組合起來實現較高的增長。
經濟特區率先引進了發展中國家的稀少要素,不僅是資本,還有技術、管理知識、市場渠道、企業制度等,也就率先改變了當地的要素稟賦結構,從而能夠(有可能)率先“提升”產業結構。這就是為什么經濟特區在后來都成為高新技術相對發達的地區。
四、經濟特區率先改革,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經濟新體制和發展新模式的借鑒
經濟特區率先對外開放,所起的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入了新的“市場取向”的利益主體,改變了利益格局,從而有利于體制改革率先展開,更多的人“愿意改”甚至是推動改革。而在有關體制改革“如何改”的問題上,開放的作用就在于加速引入信息增量,從而改變人們的知識與信息結構,使改革加速。外貿活動、與外國人做生意的過程,都是吸收信息與知識的過程;而引進外資、外企,則更是將各種信息與制度的載體引入了國內,都導致一國內制度知識與制度信息量的增大。
經濟特區在率先開放的過程中,率先獲得了較為完全的制度信息;這些較為完全的信息會體現在先行先試、率先取得進展的體制轉軌過程中,而這些率先實現的改革,會在全國起到示范的作用,較多的有關制度的信息就在這一示范過程中進一步“外溢”到全國,比如會在全國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中發揮作用,也會在人們到經濟特區考察學習的過程中擴散到各地。
而且,這種由率先開放所獲得的信息增量通過經濟特區的實踐消化、吸收,轉化為一國的“內部知識”,而不再是“外國”的知識。直接學習外國的做法,會有許多東西難以適應本國的特殊實際,而學習經濟特區,則是在學習在本國已經行之有效的做法,與全國其他體制的整合也更加容易,改革的“不協調成本”就會小得多。人們這時已經不必“出國考察”,而是可以到經濟特區學習。總之,通過經濟特區的改革實踐,由開放所獲得的信息得以消化之后再傳遞出去,信息增量已經以一種更為容易被全國和其他地區所接受的方式存在,成為推進改革順利展開、減少改革成本的重要因素。
五、在率先進入發展新階段的過程中不斷進行新探索、解決新問題
經濟特區最先發展了起來,為全國提供了經濟發展的新模式、新經驗,同時也會最先經歷發展的過程,最先面對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都會遇到的各種問題,包括經濟方面的問題,也包括社會、文化、政治方面的問題。比如,當一部分人率先在經濟特區的發展過程中富裕起來之后,經濟特區就率先面對收入差距的社會問題;當大量農民工涌入經濟特區打工的時候,經濟特區就最先遇到了城市化過程的種種矛盾,需要率先進行土地制度的改革、社會保障體制的改革、政府職能的轉變,等等;當經濟特區率先實現了工業化、城市化的時候,生態惡化、環境污染等問題也就率先成為突出問題,成為先富起來的中產階層所關心的問題。經濟特區率先面對這些問題,就為全國處理這些問題不斷提供經驗教訓和示范。
在這里,我們就看到了經濟特區的“持久性”,或經濟特區在經濟發展全過程中存在的意義:發展是一個漫長的轉變過程,在發展的不同階段會不斷有新問題出現,都需要一個國家內部有一些區域先行先試,率先探索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與途徑,以減少全國處理這些問題的改革成本。因此,我們要結合發展階段的演進,來看經濟特區在不同發展階段上新的意義——經濟特區將不再僅僅具有率先發展經濟的功能,也將具有率先在社會發展、文化發展、生態發展和政治發展等各方面的功能。這就可以理解,為什么深圳經濟特區不斷地被中央提出新的要求,賦予新的試點功能,這集中體現在2019年中央將深圳定位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要求它實施進一步的綜合試點改革。
也正因如此,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5周年的時候研究中國的經濟特區,不僅是為了總結,也是為了進一步地發展經濟特區。
經濟特區遠沒過時,經濟特區還是進行時!
//本文為《深圳特區報》特約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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